職位
督導 - 機電
部門
機電工程部
工作地點
澳門半島
刊登日期
13/09/2021
職位要求
• 小學畢業或以上程度,具較高學歷優先考慮
• 具備10年以上機電工作經驗,其中具最少5年領導超過10名以上技術員從事酒店娛樂場或商業樓宇或項目工程的安裝,維修及加改工程經驗
• 熟悉給排水裝置、空調制冷裝置、電力裝置、消防裝置、鍋爐裝置及樓宇設備監控系統等相關機電運作原理及流程及操作程序
• 能獨立處理糸統修復、緊急事故應變、人力資源調配
• 需持有較高級別機電技能證明書,例如中級電工技能證明書
• 能在有二手煙、灰塵、高噪音及強光下工作
• 能對視覺及聽覺訊號作出反應
• 需輪班工作
主要職責
• 監督下屬按照行業或政府制定的守則及規範執行工作,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 按照維修保養計劃,組織和安排下屬執行設備定期維修和保養工作,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並隨時對下屬提供技術支援及參與維修工作
• 帶領下屬完成維修工作單及特別指派的任務及在完工後填寫必須的報表
• 帶領下屬處理當值及非當值時間內緊急或突發或特別安排的工作,包括非專長之工種
• 監察、協調及向上級報告外判保養公司施工的質量和進度
• 處理設施的交收、維護、維修、更換、加改工作及監督外判商工作
• 安排及處理機電裝置的定期測檢及非機電裝置但需定期性巡檢工作,分析巡查記錄數據,假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滙報上級及進行維修
• 遵從上級指派工作,包括有需要時調派至其它地點工作
• 出席上級指派會議
• 評估下屬工作表現,協助上級做好對員工的考評工作
• 對違反公司員工守則的下屬進行警告並向上級提交報告
• 協助制定技術培訓計劃及課程,參與導師工作,提升現時及新入職員工技術水平
• 巡檢及督導下屬在維修完成後周邊的清潔工作
• 負責協助公司在氹仔項目工程部監察承判商依照圖則及施工規範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及測試及交收工作